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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

依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五之規定, 意願人得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並以書面載明委任意旨,於其無法表達意願時由代理人代為簽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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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衛生醫療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4-03-20
  • 發布日期: 2023-03-09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新社區衛生所
  • 點閱次數: 507